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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位置 : 首页 > 基金会 > 基金会制度
基金会部门职责
一、理事会
1.制定、修改章程;
2.选举、罢免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;
3.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,包括资金的募集、管理和使用计划;
4.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;
5.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6.决定设立机构;
7.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的聘任;
8.听取、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,检查秘书长的工作;
9.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与变更;
10.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二、监事
1.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,监督 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。
2.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,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,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、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、会议主管部门反映情况。
3.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,忠实履行职责。
三、理事长
1.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人代表,领导基金会的全面工作。
2.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。
3.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。
4.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。
5.审批限额以上及预算外的开支,检查财务收支情况。
6.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。
四、秘书长
1.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,按照《章程》规定行使权力,并经理事长授权审批基金会财务收支工作。
2.主持基金会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、决定。
3.参与基金会重大事项的决策。
4.协助理事长对基金会进行管理。
5.组织起草需提交理事会议的各项工作计划、方案、制度和工作总结。
6.根据《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》,组织起草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报告。
7.筹备召开理事会的各项工作。
8.完成理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五、副秘书长
1.协助秘书长工作。
2.做好基金运作和项目开发实施工作。
3.做好为理事会会议和年度工作报告提供分管工作的情况素材工作。
4.完成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六、办公室
1.负责文电处理、档案管理;
2.承担理事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,起草有关报告和文件;
3.负责日常接待咨询工作;
4.各类证书、纪念品的制作及发放工作;
5.负责后勤保障、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;
6.负责综合协调日常事务性工作;
7.办理理事、监事人选的增补和协调事宜;
8.制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和组织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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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其他临时性工作。
七、财务部
1.负责财务管理、基金运作和安全增值工作;
2.负责编制年度预算、决算及其实施;
3.负责对现金收、付业务进行核算、检查与监督;
4.负责财政、金融信息和市场情况的调研,为基金安全增值提供决策参考;
5.根据监事要求,提供相关资料;
6.负责接收捐赠和专项基金的使用工作,建立完整的捐赠和资金使用档案,使每一项资金的捐赠与使用都有案可查。定期向捐资人提供协议执行情况,实行透明管理,让捐赠人满意放心。
7.负责与民政部门、工商、税务、银行等部门联络,及时掌握政策变化,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;
八、宣传部
1.负责项目活动记编篡工作;
2.负责对项目活动的宣传工作,各类宣传用品的制作和发放;
3.负责项目活动的媒体联系;
4.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、整理,内容包括重大事务、外事活动、访问考察活动、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;
5.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,进行统一分类、整理、汇总成发布稿件并按照程序审批后发布。对于登录信息,要及时存档备查;
6.应按照规定及时对基金会网站进行管理、维护与更新,保证信息及时性、通达性、有效性。
7.负责对服务器和网站进行定期检测,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,以防黑客利用系统漏洞和弱点非法入侵;
8.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